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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颁布农民千百年来耕者有其田的梦想实现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农民千百年来耕者有其田的梦想实现。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1950年6月28日通过,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发布命令公布施行。发表于1950年6月30日《人民日报》。1992年收入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
《土地改革法》共六章四十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土地的没收和征收;第三章土地的分配;第四章特殊土地问题的处理;第五章土地改革的执行机关和执行方法;第六章附则。
《土地改革法》指出,要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规定了土地的没收和征收问题。规定没收地主的土地,征收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等在农村的土地。
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其出租的少量土地一般也予以保留。土改中团结中农,保护农民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受侵犯。
所有没收和征收得来的土地和其他生产材料,除依法收归国家所有者外,应统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及缺乏其他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所有。对地主同样分给一份土地,使其自食其力,在劳动中改造成为新人。
对土地分配的方法,土地改革中特殊问题的处理,以及土改的执行机关、执行方法等,也作了具体规定。该法是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法律文件,1987年底失效。
耕者有其田是谁提出的主张
1、“耕者有其田”这一思想的最早提出者是孟子,出自《孟子·梁惠王章句上》中的“民有恒产”。
2、“耕者有其田”指的是劳动者都能拥有自己的农田,从而温饱无忧。“耕者有其田”在近代历史的意义是:在土地私有制度下﹐使无地少地农民获得一定数量土地的一种主张。
耕者有其田出自哪个土地法
这句话出自孟子《梁惠王章句上》,原文为:“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乃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 孟子这句话真实完整的涵义无疑就是“耕者有其田”。孟子提出使“民有恒产”,是指使老百姓有个凭劳动吃饭的基本生产资料,有温饱而衣食无虑!养得起父母妻儿,荒灾之年不至于饿死,以至于闹得官逼民反,挺而走险而已。从晁错,王安石等历史上的“抑制豪强”、到近现代孙中山的“平均地权”、共产党的“打土豪分田地”,基本上传承这一思想
什么时候提出耕者有其田
抗战时期,主要矛盾是中国人民和帝国主义的矛盾,中共所采取的土地政策主要是减租减息,没有耕者有其田。
它一方面要求地主减租减息,以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另一方面要求农民交租交息,照顾地主富农的利益。同时,实行“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合理负担政策,提高了贫苦农民的斗志,开始打破了农村基层政权由地主富农霸占的局面。
减租减息政策的颁布和实行,使各抗日根据地中各个阶层的土地占有关系和经济地位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地主的户数与占有土地比例有所减少。另一方面,贫雇农的户数也有所减少,每户平均占有土地的数量有所增加,经济地位显著上升,其中一部分上升为中农。这样,广大农民减轻了地租剥削,提高了生活水平,激发出抗战的积极性,地主和开明士绅也被团结在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内,使抗日力量进一步扩大。特别是减租减息进一步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提高了各阶层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提高,这也为建立新中国打下了更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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