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法院法官大人那的锤子叫什么锤子啊
法官手里拿的木槌名为“法槌”。
法槌作用与中国古代审案时用的惊堂木类似。在法庭上无论审判桌后面有几个法官或陪审员,有资格手中执有法槌的只有主审法官一人。
最高人民法院法槌使用的操作程序为:法庭开庭或继续开庭,先敲槌后宣布;休庭或闭庭,先宣布后敲槌;判决或裁定,也是先宣布后敲槌。
主审法官一般在这几种情况下敲击法槌:
1、宣布开庭;
2、宣布休庭;
3、宣读判决或裁决;
4、庭上出现骚动;
5、案件审理参与者(当事人、律师、证人)陈述与案件无关。
扩展资料:
我国最早使用法槌的是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01年9月14日,思明区法院院长陈国猛敲响我国大陆法院庭审第一槌。2002年6月1日,《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开始施行,从此,法槌成为法庭审判不可或缺的道具之一。
该规定明确规定了法庭审理中使用法槌的不同阶段及程序:审判长在宣布开庭、继续开庭时,先敲击法槌,后宣布开庭、继续开庭;宣布休庭、闭庭、以及判决、裁定时,先宣布休庭、闭庭以及判决、裁定,后再敲击法槌。其他情形使用法槌时,应当先敲击法槌,后对庭审进程作出指令。使用法槌时一般敲击一次,法槌敲响后,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应立即停止发言、喧哗或其他有碍庭审进程的行为,否则将按照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
法官的锤子是哪只手拿的脑筋急转弯
右手。根据法庭审理相关规则要求,法官开庭需着法袍,开庭时或者庭审结束时需要用右手敲击法锤,代表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庄重性,体现了司法公正、文明审判。
法官用的锤子是什么材质
法锤。
“法锤”也叫“法槌”,但无论是哪一种叫法,都体现了司法公正、文明审判,提高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庄重性.。
法槌其实最早起源于我国古代的惊堂木,以往中国法院审判,尤其是在基层法院庭审中有时会出现法庭秩序问题,而法官往往采取大声呵斥甚至猛拍桌子的做法,不仅影响执法者形象,也有损法庭尊严。
法槌制作选用的是质地优良的花梨木,是红木的一种,整套法槌全部手工精雕而成。一位技术员介绍说,法槌的生产要经过烘干、浸蜡等十几道工艺,生产一只法槌需20天左右,此外还要根据南、北方气候的不同决定法槌的湿度。
法庭开庭或继续开庭,先敲槌后宣布;休庭或闭庭,先宣布后敲槌;判决或裁定,也是先宣布后敲槌。我国法槌的设计与制作是大有讲究的:法槌的材质要选用花梨木,由民间雕刻家手工精雕而成;槌体的上端刻一个独角兽头,乃是古代陶治狱所用“性知人有罪,助狱为验”的神兽;底部的圆形与方形底座,则暗喻“方圆结合,法律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槌柄刻有麦穗与齿轮,说明“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法槌由主审法官使用,通常只敲一下。槌体顶部镶嵌象征公平正义的天平铜片;圆形和方形结合的底座形成强烈的方圆对比,暗喻方圆结合、法律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结合;底座四角上镶嵌着极具民族特色的“徽纹”图案,此外槌头上镶嵌的铜片将根据不同民族使用不同民族文字。整个底座以一块整木制成,敲击时声音敦实有力。
最早使用法槌的是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01年9月14日,思明区法院院长陈国猛敲响我国大陆法院庭审第一槌。时隔将近一年,作为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部分,法槌的使用正式推广到全国各地法院。
使用法槌虽然只是形式上的细小变化,但它反映了我国法律功能和司法理念的深刻变化,是近年来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的司法改革的一个动态缩影。
法官开庭审理案件使用法槌,有利于维持法庭秩序,控制庭审节奏,是树立司法权威、追求公正的需要。通过这种既定的司法程序及形式,可以有效地激发法官的神圣感,约束当事人诉讼行为,以及增强旁听者的法律意识。
法官是国家的司法者,负有保障法律实施的神圣使命。法官使用法槌,无形中增添了责任感和权威感,有利于体现司法的尊严,强化庭审活动的权威性、程序性和中立性。
司法的公正和公平,最终是由法官的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所体现,但是作为一种司法形式的法槌,在维护庭审活动的秩序,提高审判效率,从而确保程序正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法槌的使用体现了我国司法审判的进步,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院法官大人那的锤子叫什么锤子啊
那个木头槌子叫法槌,是法院司法礼仪的一个组成部分。法槌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底座,一部分是法槌,分别重1500和500克。底座是18厘米的正方形,高度为3厘米,底座的四角镶嵌着蝙蝠形的白色铜花,十分精美。一个用铜丝围成的8厘米见方的正方形镶嵌在底座的中间,它的总长度是26厘米,槌部高3厘米,直径4.5厘米,槌部两端呈对称的半圆形,中间的圆柱形上用黄色的铜片包着,铜片上面刻着法槌所属的法院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最早由厦门市思明区法院使用法槌,后推而广之。最高法院专门发了一个《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试行)》,规范如何使用法槌,可以看看:
为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现就人民法院法槌使用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案件时使用法槌。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时,由审判长使用法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由独任审判员使用法槌。
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使用法槌:
(一)宣布开庭、继续开庭;
(二)宣布休庭、闭庭;
(三)宣布判决、裁定。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法槌:
(一)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妨害审判活动,扰乱法庭秩序的;
(二)诉讼参与人的陈述与本案无关或者重复陈述的;
(三)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认为有必要使用法槌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法槌应当放置在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的法台前方。
第五条 审判长、独任审判员使用法槌的程序如下:
(一)宣布开庭、继续开庭时,先敲击法槌,后宣布开庭、继续开庭;
(二)宣布休庭、闭庭时,先宣布休庭、闭庭,后敲击法槌;
(三)宣布判决、裁定时,先宣布判决、裁定,后敲击法槌;
(四)其他情形使用法槌时,应当先敲击法槌,后对庭审进程作出指令。
审判长、独任审判员在使用法槌时,一般敲击一次。
第六条 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在听到槌声后,应当立即停止发言和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仍继续其行为的,审判长、独任审判员可以分别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条 法槌由最高人民法院监制。
第八条 本规定(试行)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关于法官用的锤子叫什么,法院法官大人那的锤子叫什么锤子的全部内容,以及法官用的锤子叫什么 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版权声明:本文来自用户投稿,不代表【蒲公英】立场,本平台所发表的文章、图片属于原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或会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非恶意侵犯原权利人相关权益,敬请相关权利人谅解并与我们联系(邮箱:350149276@qq.com)我们将及时处理,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创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