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以什么为核心?
法律分析:消防法以维护公共安全为核心。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火灾预防
第三章消防组织
第四章灭火救援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为
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是“一案三制”。这里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预案是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预案中也包含了体制、机制的内容。“一案”、“三制”相互联系、互相支撑,构成一个统一的体系。
公共安全的核心是什么?
公共安全的核心是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包含信息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公众出行规律安全、避难者行为安全,人员疏散的场地安全、建筑安全、城市生命线安全,恶意和非恶意的人身安全和人员疏散等。
公共安全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所谓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所谓公共安全管理,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和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做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
是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特征及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基础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和公正性原则。第一,基础性原则。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性在于它保障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存与发展需要,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健康权、受教育权等宪法规定的基本政治权利。第二,系统性原则。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组成元素应是一个整体,各元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不可分割,虽然可能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而不断扩充,但并不能改变其系统性。第三,公正性原则。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必须要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这是它的核心价值。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内容框架。根据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原则,可以确定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框架主要有四个组成部分,并构成轮辐式模型(见下图)。
一、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即A)居于整个模型的核心,它是基本生存性基本公共服务(即B)、公共环境性基本公共服务(即C)、公共安全性基本公共服务(即D)和自身发展性基本公共服务(即E)的集合,B、C、D、E与A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形成一个系统。
二、基本生存性基本公共服务(即B)处于模型的最下方,是整个模型的基础性模块。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认为人首先要满足食物、水和住房等生理需求,然后才转向较高层次的需求。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看,B独立生成A的子系统。
三、公共环境性基本公共服务(即C)位于模块的左方,是A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二者构成对立统一的整体。从公共服务角度看,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尽管在某些领域如基础设施等方面有所加强,但在与民众健康相关的公共环境领域取得的成效不大,是今后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努力方向。C也是A的一个重要子系统。从我国国情看,该系统要素应包括道路、通信、供排水等公共设施建设,饮水工程、电网建设、水利建设等公共环境与基础设施。
四、公共安全性基本公共服务(即D),居于模块的右边。公共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公共安全,没有良好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与措施,整个社会将处于无序状态。因而维护公共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安定和发展的大事。从本质上来讲,公共安全问题属于公共产品范畴,是运用公共权力的政府必须向公民提供的、也必须提供好的一项服务。近几年公共安全事故频发,造成巨大的社会危害,给民众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影响。从当前来看,D应成为A的极其重要的子系统,其子要素应包括食品、药品、餐饮安全、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等公共安全服务。
五、自身发展性基本公共服务(即E),居于整个模型的上部,是民众需求的最高层次。个体自身发展是指个体在身心诸方面及其整体性结构与特征的连续不断的变化过程。个体发展总是表现为一种变化,这种变化是在发展主体与周围环境积极的相互作用中,通过主体的各种活动实现的。事实上,个体发展总是涉及个体自身、周围环境以及活动等多方面因素。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差异,不同个体的具体发展总是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根据个体发展的特性,我们将E列为A的一个重要子系统。E子要素应包括师资保障、教育资源提供、公共信息发布等义务教育服务;免疫接种、儿童妇女老人保健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公立博物馆、艺术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

以上就是关于公共安全的核心是,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以什么为核心的全部内容,以及公共安全的核心是 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版权声明:本文来自用户投稿,不代表【蒲公英】立场,本平台所发表的文章、图片属于原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或会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非恶意侵犯原权利人相关权益,敬请相关权利人谅解并与我们联系(邮箱:350149276@qq.com)我们将及时处理,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创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