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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报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保险报销需要的资料:
(一)《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或经认定的《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广州市老工伤人员(1993年8月1日前发生工伤)应携带《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
(三)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
(四)与财税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门诊均须提供,上面须详细列明具体明细项目及其数量、金额),手写明细清单须盖医院财务公章;
(五)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记录)复印件(病历须复印封面);
(六)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报销需要什么
工伤报销需要的材料,分别是: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一旦通过,是全额报销的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是什么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三天内上报工伤快报,凭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发票、出入院证明、清单填制相应的审批表,工伤、生育科制拨付单,由单位经办人到财务科划款。
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工伤保险报告;
2、工伤认定;
3、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4、赔偿,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1、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背面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字);
2、门(急)诊病历复印件(含封面复印);
3、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
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个人书面报告;
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报销需要哪些手续及材料工伤保险报销手续及材料需要哪些
1、工伤保险报销需要下列手续: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等。需要的材料是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等。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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