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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到几时截止
法律主观: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法律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前述法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工资、奖金、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原因有哪些呢
法律分析:(一)因夫妻约定而终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终止共同财产制而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制。
(二)因离婚而终止。离婚致使婚姻关系消灭,也可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离婚时,夫妻就共同财产进行协议或依法分割,从而使其成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三)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共同财产何时才会终止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财产在办理完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生效的时候终止。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你好!这里是潜哥聊汽车很高兴与你在这里相遇。看到你的问题:“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呢,有没有时间限制性的呢?”后,我想说希望我的回答给你带来帮助。
首先,在了解夫妻共同财产前我们应该先了解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说简单一点就是男女双方结婚后两个人所拥有的财产就叫做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财产的话就不能叫做夫妻共同财产,在我国《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结婚后的工资收入,知识产权收入或者是继承的财产,前提是结婚后,这种才能叫做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
其次,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呢,有没有时间限制性的呢?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是有时间限制性的,并不是从谈恋爱就是,也不是一结婚,结婚前的财产就叫做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从领取到结婚证开始两个人共同赚的钱并且在结婚到离婚或者是其中一方先走的这一长段时间继承到的或者是意外获得的都叫做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这种夫妻共同财产仅限于有形的实物,现金或者是未来可以预测到的收益才可以,其他的都不叫做夫妻共同财产。
再次,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是不许有必要条件的,比如第一条,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才可以,因为很多人都在未成年便结婚了,这种的话哪怕婚姻结束了打官司也很难打得赢的。第二点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才可以,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应,如果表示不真实则不具有法律效应。
最后,以上就是对于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个解释以及两点必要条件,还有别的必要条件需要各位夫妻自己查阅下哦,那夫妻共同财产也有终止的情况的,一般有三种情况可以终止,第一种是因夫妻约定而终止,夫妻双方可以自己约定好终止,然后到法院提出申请,第二种情况的话是离婚终止,如果男女双方离婚了,需要通过官司来进行财产分配,正常是需要分出一半为配偶所有,第三种就是其中一方去世了,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去世的话,生存的配偶享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以及继承去世方的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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