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被执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执行依据
1、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应当进行异议听证审查或按案外人异议的规定处理;2、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共同名下的,可执行被执行人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共有部分。
【法律分析】
1、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财产,各地法院均认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如果被执行人的配偶提出异议,认为财产虽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但实际所有人为自己的。对此,规定执行机构应当进行异议听证审查,并作出适当的财产权属判断;2、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共同名下的。规定可以对登记在共同名下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并通知被执行人配偶。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配偶间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提起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应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部分裁定解除控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侵害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首先是要确定是不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法律文书确定夫妻一方为义务主体,夫妻共同财产能否作为被执行财产,或者另一方有无履行的义务,尽管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在执行实践中,对能够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是没有争议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丈夫犯罪夫妻共同财产怎么执行
执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按照生效裁判文书载明的方式执行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发生法律效力时,应当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执行强制执行
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操作分为:
1、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应当进行异议听证审查或按案外人异议的规定处理;
2、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共同名下的,可执行被执行人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共有部分;
3、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配偶一方名下,被执行人配偶逾期未提异议的,可依法处分被执行人在该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执行,被执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执行依据的全部内容,以及夫妻共同财产怎么执行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版权声明:本文来自用户投稿,不代表【蒲公英】立场,本平台所发表的文章、图片属于原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或会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非恶意侵犯原权利人相关权益,敬请相关权利人谅解并与我们联系(邮箱:350149276@qq.com)我们将及时处理,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创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