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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雅典政治制度的特点
特点如下:
雅典民主制的基本特点是人民主权和轮番而治。
1、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事会和民众法庭是民主政治特征的充分体现。
2、公民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审议且决定一切国家大事。所有合法公民均有参与权、知情权、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大会最重要的程序是就某项议案展开辩论。雄辩的演说有赖于丰厚的学养,激烈的辩论促进了对知识的崇尚与演述说的发展。
3、五百人议事会是公民大会的附属机构,负责为大会准备提案并主持大会,在公民大会休息期间,议事会是大会最高权
雅典民主政治的特点
1.实行直接民主。所有公民都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最高权力机构是公民大会,凡20岁以上的男性公民都有权参加,享有平等的立法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在公民大会上,公民对城邦大事的议案自由发言或展开辩论,最后采取投票或举手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这种直接民主促进了“公民-城邦”的一体化,使城邦具有强固的凝聚力。
2.主权在民,轮番为治。前者体现在:公民大会对国家事务拥有最高决策和管理权,选举政府官员、决定战和、制定和修改法律、决定财政开支,包揽了一切政事。后者与之相辅相成:公民轮流担任公职,管理国家事务。公民拥有轮流任职的机会,每年6个公民中就有1人担任公职。公职均由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已任过公职者,在其他公民尚未任职前不得连续任职。这就为公民创造了广泛的参政机会,避免了因长期任职形成权力集中的流弊。
3.崇尚法治,禁绝人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雅典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官员必须依法行事,一旦触犯法律,就要受到惩处。伯利克里在首席将军任上就曾被控渎职,受到审判,并被处以罚金。法律不可随意更改,如果新法有害于民主或城邦,任何公民都可依“不法申述权”控告提案人,若控告成立,提案人要被处以罚金,甚至有生命之虞。为禁绝人治,实行“陶片放逐法”:以公民投票方式决定对企图独裁者实行放逐。客观上起到了防止专制、保卫民主的作用。
4.权限交叉,互相制约。以权限交叉为特色:公民大会立法、陪审法庭司法、五百人会议行政,三者互相制约。与近代的三权分立不同:三者虽有分工,但不是平行关系,而是行政、司法在立法机关监督下的分权。行政、司法都要对立法机关负责,但又不是一元政治,没有权力至高无上的机构,即使公民大会的决议,有的还要经陪审法庭的审议和批准。五百人会议主要是行政,但又拥有一定的立法和司法权。陪审法庭的主要职能是司法,但也拥有一定的立法权。这就有效地防范了个人专制和独裁。
概括雅典国家权力运行的特点和作用是什么
主要特征:一,实行直接民主.凡公民都享有充分的民主政治权利,其权力通过公民直接参与和管理城邦事务的方式来实现.民参政的最高民主机构是公民大会.公民大会上 ,公民对城邦大事的议案自由发言或展开激烈的辩论 ,最后采取投票或举手的方式 ,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这种简朴的参政方式鲜明地表现了雅典民主政治的直接性.
二.主权在民,轮番为治.雅典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主权在民.公民大会对国家事务拥有最高的决策是“主权在民”的集中表现.“一切政事”的决策由参加公民大会的公民群体的意志所左右 ,这表明城邦的最高权力掌握在公民手中.与“主权在民”相辅相成的是“轮番为治”,公民轮流担任公职 ,负责国家事务,从制度上避免了因长期任职形成事实上的权力集中以至于专制独裁的流弊 ,这实际就是对“主权在民”的有效保证.
③崇尚法治、绝禁人治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雅典民主政治运行的基本政治原则.每位公民被授予公民权或公职者就职的时候 ,都要宣誓“保护法律 ,忠于法律”.这反映了法律在雅典公民心中神圣的地位.雅典人强烈地反对人治 ,对于个人的专制深恶痛绝.为防止独裁 ,雅典人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和制度———“陶片放逐法”.此法以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对意欲独裁的城邦最高公职者进行放逐的处罚 ,是为防止个人独裁而实行的一个奇特的法制.
④权限交叉的制约机制
雅典国家权力的运行中存在着民主权力的制约 ,这种制约以国家机构权限的交叉为特色.雅典权力制约机制自梭伦改革始 ,梭伦赋予公民大会以立法权 ,陪审法庭以司法权 ,五百人会议以行政权 ,并使之互相制约.雅典国家机构权力虽有分工 ,但权限的划分比较笼统而且权力互相交错.
(二)影响:
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政治原则,这是后世任何一种民主政治都遵循的基本政治原则.17、18世纪欧洲启蒙思想家系统创立了天赋人权学说 ,核心就是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对雅典民主政治原则的继承.当今世界上 ,凡实行民主政体的国家无不宣扬这一原则 ,并以此作为衡量政治生活是否民主的尺度 ,作为政治活动的行为准则.
②国家机构“三权分立”的组织形式:雅典的公民大会、五百人会议和陪审法庭是国家最主要的民主机构 ,分别拥有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虽然其权力还有部分交叉 ,但“三权分立”的轮廓是明确的.资产阶级革命时,分权制约思想被资产阶级所接受,使其在维护资产阶级统治和资产阶级整体利益中显示了它的功能.现今西方国家的权力制约机制虽然超越了三权制约的古典形态,但仍无法否认雅典民主三权分立的组织形式乃其雏形.
③“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原则:雅典民主政治在处理国家事务的时候 ,以多数人的意愿为取向 ,“少数服从多数”成为决策必须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到了近现代的西方,各国在决策上也遵循这一原则,多数的决策总是起决定性作用的.不但西方国家,在其它国家的政治生活中 ,或在其它场合 ,凡需要公正决策的时候 ,贯常都采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为裁定.
④国家公职选举任期原则:雅典的公职选举任期制 ,经历了不断的发展演变过程,成为西方民主选举制.当今西方民主选举制亦是遵循了雅典公职选举任期制原则.西方盛行的选举制是建立在普选权基础上的普选制 ,在西方社会成为了广大劳动者争取政治和经济利益的一个重要的斗争形式和有效途径.
上述可见 ,雅典民主政治特征鲜明,对后世也产生深远影响.
古代雅典政治制度的历史意义
古代雅典的政治制度基本特点:人民主权(或直接民主);
①人民主权。雅典的国家管理大权掌握在全体公民手里。所有合扶公民均有参与权、知情权、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事会、陪审法庭和其他军事、行政机关的人员构成及运转原则,都是这一特征的充分体现。
②轮番而治。所有公职人员都实行任期制。所有公民轮流统治与被统治。公民内部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人人有权参政议政。一个人统治别人的同时也被别人统治。在具体运作上,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都用抽签方式决定。这最能体现轮番而治的原则。
雅典民主政治的局限性:
①它仅仅是对公民群体而言,而非公民,例如外邦移民、奴隶和它国公民,都没有享有民主的权利;
②是男性公民的民主;
③一切公职由选举和抽签产生,这种轮番而治极有可能导致极端民主化,导致民主制的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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