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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能当财务负责人不
不能。根据查询华律网得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财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公司法人担任财务负责人可以吗
对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是不可以担任财务负责人的,其余单位可以担任。《公司法》当中规定了,公司必须要存在着法人,但是法人并不一定就是公司的老板自己,有的时候公司出现了一些问题,公司法人可能会存在着借款行为。
公司法人担任财务负责人可以吗?
1、对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是不可以担任财务负责人的。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因此,对于上述三类公司而言,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虽然未明确说明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但根据法理学解释方法上的“举轻以明重”理论,既然已禁止单位领导人直系亲属担任财务负责人,那么对于领导人本人也是当然禁止。
2、对于非上述三类公司的其他企业
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多部法律均未禁止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因此根据民商事领域“法无禁止即可行”理论,对于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法人而言,其法定代表人可以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
可以以“一人公司”作为典型例子,这类企业由于规模较小,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往往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等等均同时为一个自然人担任。
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
因为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能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包括出纳。这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规定。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法人代表在一般的私人企业是可以担任财务的负责人的,法人代表在整个公司起到定海神针的作用,是一个公司工作的核心指导,在一些国企或者是事业单位中,有规定会计人员不得事领导人的亲属等担任,所以根据法理,领导人自己自然也是不可以担任的。
财务负责人可以是法人亲属吗
一个公司一般都是由专业的财务负责人和法人,这也是为了公司更好的经营和发展,也是为了公司内部的监督,但是有些情况下企业财务负责人和法人都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那么财务负责人可以是法人吗?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一、财务负责人可以是法人吗
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因为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能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包括出纳。这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规定。不管公司规模大小,都会有一个法定代表人,其对外代表公司行使职权,而在一些小公司中,法定代表人身兼数职,既是公司的董事长,由负责财务,采购等,其中这都是经营不规范的体现。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 第107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因为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能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包括出纳。这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规定。以现行公司制度,担任了公司董事、经理、监事等职位的负责人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
二、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三、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 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典型的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产生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民法典》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财务负责人可以是法人吗的相关介绍,企业的公司经营要了解相关的制度和规定,尤其是内部高层人员的设置,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避免做出违法的行为。
法人可以做财务负责人和会计吗
相信每一个人都知道对于一家公司来说是一定存在公司法人与财务负责人的,其实在这方面也是有很多的规定的,很多人都不是非常的清楚的,那么法人可以做财务负责人吗?我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下文中的知识可以帮助到您。
法人可以做财务负责人吗
当然不可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
根据财经法规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财务负责人做好报表给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果是同一人,是很大作弊行为。税局收报表的窗口不会仔细这么多的,如果以后面对税务稽查时,这将会给你们带来很大不利。
法人是与自然人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
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但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修订)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典》第58条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我提醒您,法人的成立必须合法,其设立目的和宗旨要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案、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其次,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上就是我总结的相关知识,希望我整理的知识能够为大家答疑解惑。如果还有什么困惑,欢迎进行法律知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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