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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出院后
出院之后肯定有!不可能住院的那几天有就把身体养好了,既然是交通事故,这个营养费是双方协商的,或起诉至法院后,根据实际情况,法院会判的。还有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
交通事故出院时的病假和加强营养应该在哪里写
诊断证明上写或鉴定意见上有。
用于证明误工费和营养费的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车祸出院证明不给写休息多久
不违法。
不写“须加强营养”,就说明责任人不需要赔偿营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事故伤者出院了还需要给营养费吗
需要要看具体的伤情,也需要看医疗机构给出的意见。如果医疗机构给出的意见是出院后要额外增加营养,那么就需要赔偿。
营养费是指受害者通常的饮食摄入量,仍不能满足受损的身体的需要,因而需要使用以外的正常饮食营养,为身体补充营养和费用的一部分。营养成本是要根据受害人自己的残疾情况而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关于营养费赔偿的明确标准并没有。
一般认为,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即只有医嘱上明确标有“营养费”三字才可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务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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