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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0的产权并居住在这里能把我赶走
当事人有十分之一的产权并居住在这里不能把当事人赶走。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截止于十二月二十八日,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对房屋有使用的权利,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公有住房承租人是什么意思
那么,,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公民死后其生前承租的公房的处理分两种情况: 1、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有同住人的情形 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用户的,出租人应予同意。 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2、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无同住人的情形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除以上情形之外的公房承租人死亡,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相关知识阅读:公房买卖要注意什么2013 (一)购房过程中购房人去世的,如何办理产权手续 购房人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规定交纳了首付款,且继承人愿意继续支付的,可由其继承人按照原协议继续支付房价款,房屋产权可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变更为继承人所有。原购房人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所购住房产权可直接登记在继承人名下。 (二)承租人的继承人是否有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的权利 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按照中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根据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说是可以变更承租人。
承租人能赶走同居人吗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公租房的申请人如果以家庭的名义申请公租房的,承租人是不能赶走同居人的,同居人有承租公租房的权利。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承租人有权赶走合租室友吗
由于近几年房价不断的上涨,以至于房屋租金也在不断上涨,所以很多人都会选择以合租的方式来租房。但合租房屋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些不愉快的事情,因此合租前必须先对合租者做个了解。那么,承租人有权赶走合租室友吗?合租房屋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了解。
承租人有权赶走合租室友吗
承租人是没有权赶走合租室友的,因为合租者与承租者一样都是有支付相应的租金,在没有违法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是不能将其赶走的。承租者如果不想与室友继续合租下去的话,建议与其好好协商,不要用赶人方式,以免双方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合租房屋注意事项
1、现在有很多房东都会将套房拿来分开出租,因为这样能得到更多的利益。而我们在承租这种合租房的时候,必须要先了解市场行情价,否则在价格上很容易吃亏的。另外,对于房屋的暖气费、物业费等等,在租房前都必须弄清是怎么交的,由谁交的。
2、合租房顾名思义就是与他人一起合租,因此在租此类房子的时候,必须要对合租人的性格等方面做个了,以免合租后双方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3、租房时如果不是通过中介的话,那么在与房东交涉的时候,必须要先让其出示房屋产权证以及身份证原件,合适上面的名字是否一致。另外,还可以通过房管局来查询房产证的真伪。若是委托他人出租的房子,则必须让其出示房产证级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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