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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没工作抚养费怎么办?
一、 离婚 后男方没工作 抚养费 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没有工作抚养费也是必须要支付的,但是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没有工作不是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如果男方以此理由拒不支付的,女方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通过 诉讼 解决。 抚养费的标准: 我国《 婚姻法 》第30条规定:“一方 抚养 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财产分割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注意以下几点: 抚育费负担数额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 子女抚养费 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 北京 、 上海 、 广州 、 深圳 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抚育费给付期限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 丧失劳动能力 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 医疗费 。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抚育费给付方法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综上所述,离婚之后男女双方对于孩子其实都负担着不同的责任,如果孩子跟随着女方生活而女方就应该亲力亲为地照顾好孩子的生活和教育方面的内容,而男方就应该按时地将孩子所需要的费用进行支付而没有工作只是一定的借口是不能因此而拒绝义务的。
女方净身出户还要给抚养费
法律主观:
离婚 后非直接 抚养 孩子的一方,即使没有工作收入,依然应该支付 抚养费 ,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离婚后男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
离婚后男方没工作抚养费也要照常支付,但是男方也可以同直接抚养孩子的女方商量,能够对抚养费分期支付的,分期支付,实在是无力支付抚养费的,可以以其财物进行折抵,但是男方即使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也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这是其作为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女方没工作离婚后要给抚养费吗
离婚之后女方没有工作不能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减少抚养费或者免除抚养费。法院判决抚养费的时候会考虑支付方的负担能力,如果支付方确实没有能力给付,那法院也不会确定一个高额的抚养费数额。
1、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离婚以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如果总是以自己没有工作为由不支付抚养费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就算没有了工作,但是依然有劳动能力,应当通过自己的努力寻找合适的工作,继续完成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因此,抚养费是一项综合性的费用。而部分当事人概念混淆,在要求支付抚养费的同时,还往往要求对方另外支付医疗费、教育费等其他费用。实际生活中,法院一般会考虑父母双方经济能力、子女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抚养费数额。
孩子的抚养费是不能因为没有工作而就不给的,因为做为父母是有义务要养大自己的孩子,这也是一份责任,如果违反了当时离婚的协议内容,那么抚养孩子的一方是有权力提起诉讼的,所以,为了自己的孩子就应该找份工作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才是作为母亲应做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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