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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种租赁合同无效超出租期
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1、违章建筑的房屋。
2、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
3、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
4、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5、未取得建筑许可证的。
6、未经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
7、转租的期限超过剩余期限的。
8、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期限的。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房屋租赁是什么意思
1、租赁房简单理解的话就是租房的意思,租房一个人是完不成的,需要有出租人,也就是拥有这所房屋的人,将屋子租给他人(承租人),然后,承租人为了获得此房屋的使用权而给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承租人可以在租的房子居住,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等,但是这些行为都是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而提前商议好的。
2、其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合同是房屋租赁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大家千万不要忽略,合同里边大致包括房屋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做好以上工作之后,买卖双方可以带着合同及有关证件到相关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凭证。
3、除此之外,承租人在经出租人同意后,还可以在其承租的期限内,将承租的房屋出租给新的承租人。还有一点如果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话,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这一点很多人都不知道。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得出租。
《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房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租房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如下:
1、出租的房屋还没有经过竣工验收,此时签订的租房合同无效。
2、出租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的,签订的租房合同无效。
3、出租的房屋已经被确定为拆迁房屋的,签订的租房合同无效。
4、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20年的,此时超过的期限无效。
5、出租房屋属于没有经过批准或者没有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签订的租房合同无效。
6、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7、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8、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9、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10、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11、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1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们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无效房屋租赁合同
1、无效的房屋租赁情形有:
2、《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3、(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4、(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5、(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6、(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7、(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8、《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9、(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10、(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11、(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12、(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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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4、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1、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较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2、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3、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4、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内容
有关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按用途分为两大类,居住用和商用。签订居住用房屋租赁合同,以是否更适合居住为原则。签订商用用房屋租赁合同,则以是否更适合办公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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