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起诉离婚联系不到对方怎么办
起诉离婚判不离的解决方式是:
第一,原告可以在第一次判不离后,等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
第二,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可以马上再次起诉离婚。
第三,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网上诉讼离婚审核通过后迟迟不立案怎么办
如果网上诉讼离婚审核已经通过,但是迟迟没有被立案,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联系相关法院了解情况。可以通过电话或现场拜访法院,要求工作人员查询离婚案件的处理进程,了解原因和具体时间。如果可以,可以要求工作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便进一步处理。
2. 提交申诉材料。如果你认为你的离婚案件没有获得及时处理,你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并提交申诉材料。申诉材料可以包括书面材料、证明文件等,以证明你的情况和诉求。申诉部门将进行审核和处理,并告知你具体的处理结果。
3. 寻求法律援助和帮助。如果你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寻求有关机构和律所提供的法律援助和帮助服务。他们可以为你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并帮助你更好地解决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法律程序,在整个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问题和挑战。建议你尽可能了解相关的规定和程序,并保持耐心和冷静,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
起诉离婚法院不予受理的条件
起诉离婚要符合法定条件,并提交相应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及相应的证据(结婚证或者婚姻证明)。
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并且所提交的材料齐全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不受理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立案状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
起诉离婚法院不立案,如果是符合起诉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投诉。但如果确实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则需要了解为什么法院不立案,之后补充条件再起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以上就是关于诉讼离婚不予受理怎么办,起诉离婚联系不到对方怎么办的全部内容,以及诉讼离婚不予受理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版权声明:本文来自用户投稿,不代表【蒲公英】立场,本平台所发表的文章、图片属于原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或会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非恶意侵犯原权利人相关权益,敬请相关权利人谅解并与我们联系(邮箱:350149276@qq.com)我们将及时处理,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创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