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谁缴纳的规定
法律主观:
农民工的工资保证金,由工程建设领域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来交。该单位应当在银行设立账户并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的一定比例来存储保证金。但是工资保证金也可以依法用银行类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来替代。
法律客观:
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工资保证金,是指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在银行设立账户并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专项资金。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银行类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替代,有条件的地区还可探索引入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第八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持营业执照副本、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在经办银行开立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哪个部门缴纳
农民工保证金在缴纳一般是到社会保障部门缴纳:以前是交到当地的住建部门,现在施工企业都可以去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由银行进行冻结保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般是由有关的单位进行缴纳,在有关的单位不能支付工资的时候,这些保证金用于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因此缴纳的话一般是到社会保障部门。
农民工保证金的定义:
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保证金根据省、市、县各级项目审批权限实行层级监管,并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支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二、可支取保证金的情况
(一)建设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二)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非法转包、分包建设工程,导致用工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三)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法人代表或工程负责人隐匿逃跑或死亡,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四)其他被认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五)工程交工后,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农民工集散场所公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日期、工资结算结果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凡无拖欠的,由银行将保证金本金及活期利息一次性退还缴费单位。
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谁缴纳
(一)办理施工许可证是甲方负责办理的,其中有一条就是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凭证的事。所以是甲方办理。
(二)然后甲方再把这笔钱从施工总包单位身上扣下来。就变成是施工单位自己交的。一般合同中会约定的。
法律依据: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已存入工资保证金的建筑施工企业,确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动用该企业的工资保证金支付,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动用之日起10日内按动用金额的200%补存。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给哪个部门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当交纳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进行统一管理。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期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且应当为农民工缴纳工资保证金。工资保证金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被认为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政策。根据《新形势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若干规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当交纳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报送申请并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经过审核后,将工资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统一管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规定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者法律诉讼等风险。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交纳标准应该如何计算?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交纳标准应根据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两倍或者三倍来计算。具体标准可以参考各地相关法规和标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规定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者法律诉讼等风险。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非常重要的措施之一,其交纳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用人单位应当加强管理,按照规定及时缴纳,以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如果发生纠纷,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和支持。
【法律依据】: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预存。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谁交最新规定
法律主观:
农民工工资的保证金一般都是由施工单位交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
法律客观: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工程施工合同保存备查。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六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工程施工合同保存备查。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六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以上就是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谁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谁缴纳的规定的全部内容,以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谁交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版权声明:本文来自用户投稿,不代表【蒲公英】立场,本平台所发表的文章、图片属于原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或会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非恶意侵犯原权利人相关权益,敬请相关权利人谅解并与我们联系(邮箱:350149276@qq.com)我们将及时处理,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创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