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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主观: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取的物资利益。这里的收益应当指的是孳息。这里的个人财产,即指夫妻婚前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也指婚后夫妻约定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投资行为有可能发生在婚前,也有可能发生在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 投资的收益 ,必须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实际取得的收益,而不包括预期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 住房公积金 、 养老保险金 、破产 安置补助费 。从我国《劳动法》的角度来讲,上述几项都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工资关系密切相关。有鉴于此,这四项都应当属于工资性的收入。它是对劳动者工资的一种补充形式。这里的“实际取得”和“应当取得”也是有时间限定的,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对应的权利即已“实际取得”和“应当取得”。即权利已经形成,至于何时支付则对权利不产生影响。 (7)对一方婚前所得的 土地使用权 的认定。土地使用权在法定条件下,可以依法出售、交换、赠予、租赁、抵押、继承等,土地和土地使用权中的各项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公民个人所拥有的重要物质财富。对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权原则上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在我国,房产和地产(指土地使用权)分属两个行政部门管理,其价值体现也是能够独立表现出来的。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权,婚后在该土地上修建了房屋且年限不长,分割财产时应注意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和房屋价值分开进行处理。另外,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在 离婚分割财产 时增值了,这部分增值的价值应该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理由是夫妻共同财产是随着夫妻身份关系的确立而形成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劳动所得和购置的财物,一方或双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都应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土地使用权价值在婚后增值部分可以看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依该土地的价值而产生的一种利息,是一种合法的收入,所以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为双方共同所有。 (8)在涉股案件中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
法律客观:
个人投资属于夫妻共有。依照法律规定,用婚前个人财产进行投资产生的收益,则收益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并没有规定。2003年12月25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对于夫妻一方因个人财产所取得的收益的归属的直接的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财产形式具体为: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属于“生产、经营的收益”,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2、将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而取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证明事实上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一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3、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归个人所有;4、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归属为个人所有。
财产分配和规划在个人理财中的重要作用
一、个人理财财产分配和传承规划是什么意思? 财产分配和传承,是经济术语,在规划在个人理财规划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财产分配是指为了将家庭财产在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合理分配而制定的财务计划。而传承规划是指当事人在其健在的时候通过选择遗产管理工具和制定 遗产分配 方案,将拥有或控制的各种遗产或负债进行安排,确保在自己去世或丧失行为能力时能够实现家庭财产的代际相传或安全让渡等特定目标。从表面上看,它似乎只是起到对个人及家庭财产进行合理合法配置的作用,但从深度去剖析就可以发现,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不仅有上述作用,它还能成为个人及家庭规避风险的一种保障机制。 二、相关的规定 家庭 共同财产 《 民法典 》(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的规定: 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 、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 (四)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06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 医疗费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 遗嘱 或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住房补贴 、 住房公积金 ;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养老保险 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法律条款基本在这,不理解的可以询问.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 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公民的生活条件不断提高,那么公民也会通过各项方式来进行投资理财,以此来实现资产的增值和保值,那么公民在选择投资方式和途径时,也是一定要选择正规合法的机构来进行,避免出现财产损失。
投资分配怎么分才合适
1、如果是个人购买理财,则分配比例要根据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来分,比如说:投资者能承受一定的风险,则可以将5成的资金投资风险型产品,剩余的5成资金投资稳定型产品。
2、如果不能承受风险,则将资金全部投资稳定型产品,但是要划分好灵活型和固定型的比例。比如说投资者有10万元,此时可以将8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也可以存定期,剩余的2万则购买货币型基金,以应对随时用资金的需求。
3、如果是家庭理财配置,则可以参考4321家庭理财法则,40%的资金用于稳健型投资,以保证养老和孩子的教育;30%的资金用于投资;20%的资金用于重大疾病保障;10%的资金用于生活开支。
拓展资料:
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的产品,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产品。
理财类型
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大致可分为债券型、信托型、挂钩型及QDII型。
债券型
投资于货币市场中,投资的产品一般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因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个人无法直接投资,这类人民币理财产品实际上为客户提供了分享货币市场投资收益的机会。
信托型
投资于有商业银行或其他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担保或回购的信托产品,也有投资于商业银行优良信贷资产受益权信托的产品。
挂钩型
产品最终收益率与相关市场或产品的表现挂钩,如与汇率挂钩、与利率挂钩、与国际黄金价格挂钩、与国际原油价格挂钩、与道·琼斯指数及与港股挂钩等。
QDII型
所谓QDII,即合格的境内投资机构代客境外理财,是指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
QDII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简单说,即是客户将手中的人民币资金委托给合格商业银行,由合格商业银行将人民币资金兑换成美元,直接在境外投资,到期后将美元收益及本金结汇成人民币后分配给客户的理财产品。
电子现货
新型的投资理财产品
投资渠道
理财产品一般通过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购买。
传统渠道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
新兴渠道包括:第三方理财机构、综合理财服务机构
常见产品
第一大类是固定收益类的理财产品、常见的有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
第二大类是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以银行发行为主。
第三类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主要分为银行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理财产品。
股权分配是什么意思
股权投资分配要做到:
一个核心:
股权分配的核心是要让各个创始人在分配和讨论的过程中,从心眼里感觉到合理、公平,从而事后甚至是忘掉这个分配而集中精力做公司。
两个关键点:
一是保证创业者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
二是要实现股权价值的最大化(吸引合伙人、融资和人才)。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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