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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人没了怎么赔偿
养老保险没有领完,但是参保人死了,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将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并且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如果有供养直系亲属的,还将发放一次性抚恤金。
1、丧葬费=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
2、一次性抚恤金=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供养1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供养2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供养3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领取养老金超过10年并没有身故的保险人,当他身故以后,法定继承人不能再享有任何继承利益。
农村养老保险人过世了以后能不能退
交完社会养老保险人死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以下情况可继承:
1、参保人在60岁以前死亡的,可以继承。如果参保人在60岁前死亡,那么他一分钱养老金都没有领取过,那么参保人之前参加养老保险时个人缴纳的部分均由其继承人或参保人指定的受益人继承。这种情况下是全额可以继承的。
2、参保人在70岁前去世,可继承个人账户中的剩余部分。养老金的受益年限是10年,参保农民在60岁到70岁之间去世的,那么他个人账户中剩余的养老金可以继承。
以下情况不允许继承:
1、因为养老金的受益年限是10年,所以如果在70岁之后去世的,那么个人账户上的钱也不可以继承,不再退还给法定继承人;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具体如下: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加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可以领取哪些钱
养老保险参保人在去世以后一般有三大待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另外,还有一些待遇会顺理成章的发放,比如说参保人去世以后,当月的养老金还是会正常计发的。我记得青岛甚至还会发放当年的冬季取暖费(1700元)。
(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主要指的是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每月按照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每年会计算利息记账利率,近年来一直在6%~8%以上。
参保人去世以后,首先会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发一份。余额每年仍然会计算利息。
注意个人账户养老金实际上每年也在增长,按照近年来调整养老金的通知,一般是按照个人养老金增长的比例来进行调增。比如说原先每月扣减300元,2021年养老金增幅是5%,那么每月就开始扣减315元。
(二)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最早可见于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当时是按照两个月的企业平均工资来确定。
后来由于改革开放,出现了很多私营外资企业。各个地方对于丧葬补助金也有了自己的规定,比如山东省是1000元,重庆市是2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像上海市是两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宁夏是三个月的社平工资,四川是4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不过从9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实施,丧葬补助金统一为两个月的去世上年度该省是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如山东省市3644元一个月,两个月就是7288元。比以前的标准提升了很多,但是也有的地区有所下降,不过至少实际上全国统一。
(三)抚恤金待遇。抚恤金是对参保人家属发放的一笔待遇,以帮助他们应对参保人去世以后生活。
有关抚恤金待遇,分为退休前和退休后两种情况。
如果是退休前,按照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的多少。
缴费年限低于5年的发放三个月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过发放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遗属待遇标准,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按照缴费基数的8%计算,灵活就业人员也是)。
缴费年限5年以上10年以下的,发放6个月。
缴费年限10年以上至15年的,发放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一年,计发月数增加一个月。缴费年限超过30年的按30年计算,也就是最多发放24个月。
如果是退休职工的,最少发放9个月(这也是对过去退休缴费政策的一个兜底保障,以前确实有缴费年限少于15年的退休人员)。
如果退休人员在职时计算的计发月数多于9个月,每领取一年的养老金计发一个月。
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的年限都是具体到月计算的,并不是按年计算。
这样算起来,如果说一个职工参保缴费15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5万元,当地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00元。这样其去世可以领取的待遇是个人账户5万元,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11个月,计3.85万元,合计8.85万元。
全国统一标准以后,丧葬抚恤待遇也会根据各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以及增长情况,不断提升标准。养老保险制度是越来越科学了。
未满60岁人死后养老保险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
按照规定,参加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 人员(包括在职参保人员和已 办理退休手续 按月领取 基本养老金 的退休人员),如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遗属可以领取抚恤金。 抚恤金,按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以参保人员死亡时上年度全省 企业退休人员 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标准。每满1年计发1个月,最多不超过20个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到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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