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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如何补偿? 没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最长应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签定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不同意除外。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1)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2)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问题中,该名员工最近的一份劳动合同是从2008年7月1日到2010年6月30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按5000元算,单位应补偿其3*5000=15000元。
经济补偿金没有超过当地市的2009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的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公司是否应该给员工补偿。
单位原因 不在续签合同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 多给付一个月工资 满半年给付半个月工资 最长给付不超过12个月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与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或单位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到期,如果是用人单位不肯续签的,应按劳动者的工龄,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由2008年生效,故由2008年以前的工龄不计算)。员工是员工不肯续签的话,属员工辞职,没有补偿金发放的。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如何补偿
提问人的追问 公司只同意签固定期合同,而我要求经济补偿不续签或签无固定期是否合法;如公司同意协商不续签进行经济补偿,能要求按入职起年份计算吗,最少能要求多少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该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如果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属于违法终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提高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五险一金没保障,另一方面是不受太多束缚,辞职方便。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要不要补偿员工
您好!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双方都没有违约,互不赔偿。谢谢阅读!
员工和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到期而单位不与员工续签有补偿吗?
符合下列条件 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务合同违约金怎么算才合法
劳务合同违约金的规定:违约金由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或者减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其他。
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的利与弊
1、劳务公司一般比较好找,出现纠纷时能够立即处理;
2、劳务公司在国内注册,受国内法律法规制约,免除劳工面对的法律风险;
3、劳工的报酬由劳务公司支付,没有后顾之忧。
其弊有
1、因为劳务公司作为有偿中介,所以雇主的工资一部分需要给劳务公司;
2、由于劳务公司介入,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因此容易产生纠纷
3、劳工与雇主之间的沟通不够直接,互动不够。
综上所述,一般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都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如果有一方违约的情况下要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岗位取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医疗费用×25%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一)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用
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合同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是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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