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一级调研员是什么级别
一级调研员到底是什么级别呢?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
一级调研员属于什么级别
1、一级调研员属于正处级,是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其级别相当于领导职务的处长。
什么是一级调研员
1、一级调研员是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之一。
2、一级调研员并非职务,而是职级。
3、一级调研员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二级调研员晋升,前置条件是任职二级调研员必须满三年;二是正处实职晋升,兼任一级调研员或者退出实职改任一级调研员职级。
4、自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后,原来的非领导职务全部改套职级,由八个层级变为十二个等级,其中:科员区分二级科员和一级科员两个等级,主任科员区分一至四级四个等级,调研员和主任科员一样也是四个等级,分别是四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和一级调研员。再往上还有一二级巡视员两个等级。一级调研员介入二级巡视员和二级调研员之间。
调研员的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上级命令,服从领导安排;
2、带领组织成员进行当前市场情况调查,对市场潜力和风险进行评估;
3、收集同行企业与竞争对手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分析。
一调是什么职级女性多大年龄退休
一级调研员是正处级。
一级调研员是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之一。
正处级:中国干部的职务级别之一。一般省一级单位企业中的处长,地市的厅长,地市管辖区区委书记,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为正县处级。调研员,副调研员是非领导职务,可是各自享有正处级,副科级的一部分工资待遇。
职务级别:是国家公务员的级别编码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处理的升职安全通道,反映国家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经历奉献,是确认薪水,住宅,诊疗等工资待遇的重要环节,不具备领导职责。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编码序列分成: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任县处级正职或是二级调研员3年之上,是升职一级调研员必须具有的基本上资质。
一级调研员的任职资格
1、晋升一级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或者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
2、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
3、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
4、晋升二级调研员,应当任三级调研员2年以上。
5、晋升三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2年以上。
6、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7、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8、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9、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10、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11、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
一级调研员是什么职务级别
一级调研员并非职务,而是职级。一级调研员是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之一。
调研员只在市(地)级以上国家行政机关设置,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27级,调研员属于12级至15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第三章第十九条: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四级调研员为副处级干部,对应级别是20级到14级;三级调研员同样是副处级干部,对应级别是19到13级;而二级调研员是正处级干部,对应级别是18到12级,一级调研员同样是正处级干部,对应级别是17到11级。
职级级别越高,对应的薪资待遇也就越高,四级调研员与一级调研员的收入也有很大差距。
以上内容参考
、
什么是一级调研员
一级调研员是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之一 [1] 。
一级调研员并非职务,而是职级。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其中指出: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第三章第十九条: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
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是晋升一级调研员需要具备的基本资格。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一级调研员,一级调研员是什么级别的全部内容,以及什么是一级调研员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版权声明:本文来自用户投稿,不代表【蒲公英】立场,本平台所发表的文章、图片属于原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或会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非恶意侵犯原权利人相关权益,敬请相关权利人谅解并与我们联系(邮箱:350149276@qq.com)我们将及时处理,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创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