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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捐献有什么条件到哪里去办
遗体捐献有什么条件到哪里去办
1、遗体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2、遗体捐献登记手续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红十字会办理。3、申请人领取一式两份表格后,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并认真填写。4、表格中执行人意见可以是亲属,也可以是关系密切的亲友等填写。5、表格填写完毕后,请携带三张一寸(或二寸)的照片,直接到区红十字会办理登 记手续,并领取遗体捐献纪念证书及捐献卡。 捐献遗体器官是在自愿、无偿的原则下进行的。可以先到各登记接受站登记,然后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
《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第十条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是遗体捐献的登记机构(以下简称登记机构),负责遗体捐献的登记工作。
登记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其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工作时间。
自己申请遗体捐献如何办理
申请遗体捐献的办理方法如下:
1、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北京市红十字会网站下载,或联系接受站领取。申请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登记接受站、捐献遗体者本人、执行人(家属、亲友或工作单位、居委会干部)留存;
2、到附近公证处免费办理公证;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第八条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怎样办理遗体捐献手续
怎样办理遗体捐献 1,登记 要到当地市级红十字会登记(例如邯郸市红十字会)
2,签名 要征得直系亲属签名同意
据悉,遗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的人均可捐献遗体、器官;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捐献遗体、器官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捐献人办理登记手续时,要注意以下四点:
一是捐献人或生前委托捐献执行人提交一份《器官捐献意向书》,到市级红十字会领取“器官捐献志愿书”一式两份。
二是将填写好的“器官捐献志愿书”交回,并提供5张大1寸照片和身份证影印件1份。值得强调的是,捐献人填写“器官捐献志愿书”时应征得直系亲属的签名同意。
三是红十字会收到“器官捐献志愿书”后,编号入档,并发给捐献卡。
四是捐献人可以在生前委托捐献执行人。捐献执行人可以是其近亲属,也可以是其近亲属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或者其生前工作单位、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及其他组织。
3,时间 捐献者逝世后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据悉,因器官捐献有较强的选择性,病人病情恶化后请电话告知红十字会,病人逝世后,请于1小时内电话通知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如接收单位不能立即到达,请将遗体暂存太平间或殡仪馆冷冻。
捐献遗体者逝世后12小时内,凭卡片通知工作站或当地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如接收单位不能立即到达,请将遗体暂存太平间或殡仪馆冷冻。
市红十字会有关人员及手术定点医院协助家属办理后事,并为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证书》。
4用途 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
据悉,关于遗体的利用和处理,接受单位利用捐献的遗体,应当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用于医学教育、科研和临床。利用完毕的遗体,应当由接受单位整仪后负责送殡葬单位火化,并承担遗体的运输费、火化费等相关费用。
而捐献的器官将用于人道救治病人,无其他营利性使用。
居民提出书面申请——从县级以上红十字会领取《太原市公民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或登入太原市红十字会网站下载——拟捐献人填写并需所有直系亲属签名——表格填写完成后,到红十字会签字盖章——百年后执行人通知红十字会——红十字会见证遗体捐献全过程,出具相关手续——逝者英名镌刻在仙居园公墓内的太原市遗体捐献纪念碑上——每年4月1日太原市遗体捐献纪念日举行公祭活动
在北京怎样办理遗体捐献?
只要打听当地的红十字会就可以,对方会很详细地告诉你过程。
一般要本人申请,家属签字,要公证的。
如何办理遗体捐献手续
遗体捐赠手续如下:
1、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市、区红十字会负责登记、接受,捐献人可到市区红十字会登记,也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2、捐遗登记时,捐献人要写明遗体是全部捐献还是部分捐献及其用途,同时,还要写明遗体捐献执行人的姓名、联络方式,并负责通知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的时限及同意执行的意见。
3、捐献人完成登记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遗体捐献卡。此后,捐献人如要求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将办理变更或者撤销登记手续。
4、捐献人去世后,遗体捐献执行人应按遗体捐献登记表中约定的时限通知原登记机构,并持捐献人死亡证明和遗体捐献登记表、遗体捐献卡等资料与原登记机构签订捐献遗体交接协议书,原登记机构向遗体捐献执行人颁发遗体捐献纪念证书。
5、遗体利用完毕后,由利用单位送殡葬单位火化,所需费用由利用单位承担,但遗体捐献执行人要求自行处理的除外。
生前遗体捐献如何办理
去当地省市级红十字机构登记,办理
第三章 捐献登记
第十二条市红十字会及其委托的区县红十字会是人体器官捐献的登记机构。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机构应当将其联络地址、联络方式等资讯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市红十字会建立并完善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应当包括人体器官捐献的捐献登记、器官获取、器官分配、器官移植等相关资讯。
第十四条捐献人体器官应当由本人以书面形式表示捐献意愿,并向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机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应当协助其完成捐献登记。
捐献意愿登记后,市红十字会应当为捐献意愿表达人颁发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证。
第十五条捐献意愿表达人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应当尊重捐献意愿表达人的捐献意愿。
第十六条捐献意愿登记后,本人可以要求变更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及时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捐献意愿登记后,本人有权查询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中的本人登记情况,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七条生前未明示不捐献人体器官的人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死者的人体器官。
以前款规定形式捐献人体器官的,有关捐献资讯应当记入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
怎样申请遗体捐献书
申请捐献者需要申领遗体捐献申请表,即《xx市公民生前志愿捐献自身遗体申请登记表》,医大教务处、红十字会网站、xx市红十字会都可领取到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三份,由捐献者及家属填写。
表格填好后,还需捐献者本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或者申请人就近到户籍所在地区公证处进行公证均可。最后,申请人将公证书、及一份申请表送到医大教务处便可。
此外,某些地区不能接受外地捐赠人员,建议外地申请捐赠者联络当地医大或医学其他机构。
在河南,遗体捐献如何办理?
不知道你是问的哪个城市的?大部分城市都在市红十字会设有遗体捐赠科室,需要填写申请表: 填写捐献遗体的申请表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申请表中委托捐赠人和捐赠者家属可以不是同一人,不过捐赠者委托的人最好是自己的下一代,这样捐献遗体时比较容易操作,不容易产生问题;在家属代表意见一栏,原则上只需一名家属签字即可生效,但最好是多几名家属签;捐献者应在身体健康一栏上填写自己患有何种遗传病、传染病,以便遗体利用;按照新条例规定,每个捐献者将可以得到一个捐献卡和纪念证,这个证要等3月1日新条例实施后才能发放。 遗体捐献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假如有人签订遗体捐赠公证协议,而遗嘱执行人又拒不履行协议的话,相关部门有责任也有义务向法院提请诉讼,但我省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相关部门对遗体捐献进行监督、执行。 遗体捐赠从严格意义讲也是一种赠与行为。遗体捐赠人的继承人应当严格遵照被继承人的遗愿履行捐赠协议。但由于遗体捐赠捐赠的是一种特殊的物,捐赠协议的履行是在协议一方主体消失后,加之人文感情的介入,所以捐赠协议的履行受制于第三人,也就不能认为遗体捐赠协议具有公益性或已经公证就有强制力。当然,要解决这些矛盾,惟有求助于立法的明确规范。 2000年12月18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遗体捐献条例》并于2001年3月1日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遗体捐献的法规。 《上海遗体捐献条例》规定,自然人生前有意愿的,可委托执行人捐献遗体。执行人可以是捐献人亲属或者同事、好友等,也可以是捐献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街道等机构。对生前未明确表示不同意捐献遗体的死者,其近亲属可全部或部分捐献遗体用于医学科学事业。如果近亲属之间意见不统一,登记机构不得办理捐献手续。
我想遗体捐献不知怎么办理
手续如下: 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市、区红十字会负责登记、接受,捐献人可到市区红十字会登记,也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捐遗登记时,捐献人要写明遗体是全部捐献还是部分捐献及其用途,同时,还要写明遗体捐献执行人的姓名、联络方式,并负责通知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的时限及同意执行的意见。
捐献人完成登记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遗体捐献卡。此后,捐献人如要求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将办理变更或者撤销登记手续。
捐献人去世后,遗体捐献执行人应按遗体捐献登记表中约定的时限通知原登记机构,并持捐献人死亡证明和遗体捐献登记表、遗体捐献卡等资料与原登记机构签订捐献遗体交接协议书,原登记机构向遗体捐献执行人颁发遗体捐献纪念证书。
遗体利用完毕后,由利用单位送殡葬单位火化,所需费用由利用单位承担,但遗体捐献执行人要求自行处理的除外。
登记 要到当地市级红十字会登记(例如邯郸市红十字会)
签名 要征得直系亲属签名同意
据悉,遗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的人均可捐献遗体、器官;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捐献遗体、器官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遗体捐献的手续要怎么办理啊
凡属于正常死亡的,在自愿捐献的基础上,均可成为遗体捐献志愿者。
捐献遗体的手续:首先向市红十字会提出捐献遗体申请,并填写《公民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该表要求志愿者本人签名,同时获得其子女、配偶或其他亲属同意并签名。第二、择期公证。捐献遗体作为本人遗嘱的一部分,需要到市公证处进行公证手续,并选定委托人,在捐献者去世后通知红十字会接收遗体。上述手续办理完毕,红十字会将委托相关医学机构等待接收遗体。待志愿者去世时,作为医学研究之用
说的对,要补充的是:你要满18岁才可以办理,要是不满18岁,一定要你亲属同意捐献才行!
遗体捐献怎么申请
捐赠器官需要到所在地地方红十字会登记。
遗体捐赠手续如下:一、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市、区红十字会负责登记、接受,捐献人可到市区红十字会登记,也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二、捐遗登记时,捐献人要写明遗体是全部捐献还是部分捐献及其用途,同时,还要写明遗体捐献执行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并负责通知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的时限及同意执行的意见。
三、捐献人完成登记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遗体捐献卡。此后,捐献人如要求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将办理变更或者撤销登记手续。
四、捐赠者的死亡,遗体捐献执行根据身体捐献登记表必须在规定的期限通知原登记机构,和一个供体死亡证明和身体捐款表格和身体不移交的数据与原登记机关签署捐赠协议,原登记机关对身体捐赠执行机构捐赠纪念证书。
五、尸体利用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将尸体送殡葬单位火化,所发生的费用由使用单位负担,但由遗赠人自行处理的除外。
以上就是关于遗体捐献如何办理,遗体捐献有什么条件到哪里去办的全部内容,以及遗体捐献如何办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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