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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延长鉴定时限告知书
司法鉴定的时限一般是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以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出具鉴定结论,但在实际的鉴定活动当中,有些情况比较复杂的鉴定事项,可能鉴定的时间就会长达两个月,所以申请者最好还是以司法鉴定机构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鉴定过程中还有可能需要补充材料的。
一、司法鉴定鉴定时限是多久?
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
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两个月应当是延长过的鉴定期限了。如果鉴定机构还要把时间后拖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当属于超时鉴定的违规行为。患者及其家属应当积极督促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
3、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时间,出具鉴定报告。
4、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到鉴定时限的。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按时、充分的提供鉴定材料的,造成鉴定时间的延误的,应当由延误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二、司法鉴定的流程有哪些环节?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4、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6、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司法鉴定的时间没有绝对强制性的规定,毕竟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都需要对司法鉴定结论负法律责任,所以,也不能因为法律上规定的时间限制就匆匆忙忙的出具鉴定结论,只要确实有必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就可以按法定程序申请延长鉴定时间,但超过两个月还不出结果就不合法。
司法所假释调查评估要多久
法律分析:司法局一般在接到法院的文书材料后,就会安排相关行程,一般调查时间为3日左右,但出具最终的调查评估结果一般需要10日左右。缓刑司法局调查期限:地方法院的执行庭对执行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时,一般都由权利单独调查,但是也有例外,比如向人民银行查询单位对公账户,必须向上级法院请示报告。这个调查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但是执行案件应该在6个月内结案。公告,评估,拍卖等不计算在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申请司法鉴定的条件和程序
司法鉴定应当在诉讼后提出;司法鉴定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一般的举证期限为法院首次开庭前,时间为一个月左右,视具体的案件稍有差异。
申请司法鉴定是当事人的重要权利,也是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让法院能够做出更有利于自己的判决的重要程序。而申请司法鉴定的时间有着明确的规定,而不少人是不大清楚的,那么,今天的我就帮助大家介绍一下有关申请司法鉴定的时间的法律规定的情况,请您仔细阅读下文:
一、申请司法鉴定的时间:
司法鉴定应当在诉讼后提出;司法鉴定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一般的举证期限为法院首次开庭前,时间为一个月左右,视具体的案件稍有差异。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1、第二十五条:(申请鉴定的期限及逾期鉴定后果)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条文注释
本条是关于鉴定的启动、申请鉴定的期限、预交鉴定费用和提交鉴定资料对鉴定的影响等问题的规定。
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当事人有争议的事实,认为需要通过鉴定才能查明的,应当行使解释权,告知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鉴定,并指定申请鉴定的期限。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虽然从诉讼权利的角度来说,申请鉴定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但从举证责任的角度来说,申请鉴定又是当事人履行举证责任规定、证明自己诉讼主张的一项义务。若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成立,但又不申请鉴定的,或者是申请鉴定后拒绝缴纳鉴定费用的,或者是对法院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双方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对拒绝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作出不利的判决,让其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2、第二十七条:(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上面就是关于申请司法鉴定的时间在法律上的具体规定情况。总的来说,申请司法鉴定的时间因为案件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为30天内,法律也做出了例外情况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先根据案件情况分析,确定好申请司法鉴定的具体内容。
司法鉴定时间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一、司法鉴定的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 法医 精神病鉴定 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重新提出司法鉴定时间就在交换证据期间,即在《 民诉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 证人 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开庭审理 时,一方举证,另一方质证时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时间提出。 我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了“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 犯罪嫌疑人 、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该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 代理 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二、申请司法鉴定的时间限制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具体的举证期限应参照人民法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 一审 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 二审 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司法鉴定可以申请司法援助吗 (1)当事人需根据鉴定意见决定是否通过诉讼主张权益,且该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可以向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所在地、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 (2)法律援助受援人在主张权益过程中,确需通过司法鉴定取得相关证据的,可以向同一法律援助机构另行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 (3)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应填写《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申请审批表》。 法律援助机构对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向申请人出具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及时指派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决定不予援助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4)诉讼中确需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应当依规定提出申请。诉讼程序中选定的司法鉴定机构不在当地的,由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依照前款办理。 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鉴定的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 (2)申请鉴定的事项符合司法鉴定受理案件条件,且能出具司法鉴定意见的; (3)申请人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支付 司法鉴定费用 的。
以上就是关于司法评估规定的期限是什么,司法鉴定延长鉴定时限告知书的全部内容,以及司法评估规定的期限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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