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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一)法定夫妻财产制
法定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婚后都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时,直接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婚姻法明确了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范围。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12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第18条则明确了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范围,包括:(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3条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也属于个人财产。
夫妻财产除了包括积极财产外,还包括消极财产,即对外负担的债务。夫妻共同负担债务,由夫妻共同所有财产清偿;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由其个人所有的财产清偿。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而第三人又不知道该约定的,则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清偿。婚前、婚后的时间分隔点是婚姻登记之日,同居、共同生活、举办传统婚姻仪式,都不是两者的划分标准。
(二)约定夫妻财产制
约定夫妻财产制是相对法定财产制而言的,是依据不同的发生原因作出的划分。它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对婚前、婚后取得的财产的归属、处分以及在婚姻关系解除后的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并优先于法定夫妻财产制适用的夫妻财产制度,又称有契约财产制度。是意思自治原则在婚姻法中的贯彻和体现。
约定的内容,《婚姻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作如下约定:上述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的财产范围,包括婚前和婚后取得的各种财产。约定的形式,法律明确要求采取书面形式。约定的生效条件首先必须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合法、自愿、真实;其次,应符合特别法上的要求,如男女双方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约定的内容在第三人,知晓时,其对外具有对抗的效力;否则,无对抗的效力。对内则对夫妻处理财产的行为产生约束力。为逃废债务的虚假约定或协议离婚分割财产行为,应被认定为无效行为。对债务人非法目的的认定,可结合夫妻财产约定或协议分割的时间、方式、当时背景等加以考察。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即法定夫妻财产制的有关内容。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夫妻法定财产制优先于夫妻约定财产制对还是错
法律主观: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以契约方式约定婚前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及债务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事项,并排除法定夫妻财产制适用的制度。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财产制是确定夫妻财产关系的合同。在理解这一制度时,应把握以下方面:1?夫妻财产约定具有身份属性。它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从属于夫妻关系,因而缔约的主体严格限制在夫妻之间,该合同不能独立于婚姻关系而存在。2?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具有复合性。首先,夫妻财产约定可以广泛的对夫妻所有的财产,不论是现有的或将来可能取得的财产做全面的规定。其次,夫妻财产约定不但涉及财产权的归属,而且及于夫妻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等关系、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清算及分配等。3?夫妻财产约定兼有身份合同的属性,因而不能完全适用我国合同法的法律规定。如夫妻约定因亲属身份关系的特性,就不能适用合同法总则中有关代理、条件期限、合同的转让、违约责任等规定。但是合同法中关于合同的订立规定可以适用于夫妻财产约定。4?夫妻财产约定的客体既可以是婚前财产,也可以是婚后所得的财产;既可以是夫妻的全部财产,也可以是夫妻的部分财产,法律不加以限制。5?夫妻财产约定的时间,可以在结婚前、结婚时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6?夫妻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已经约定的内容进行变更,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终止该约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约定夫妻财产制是什么原则在婚姻法中的贯彻和体现为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夫妻财产制与约定夫妻财产制相结合的模式,并做了详细的规定。(一)法定夫妻财产制,法定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婚后都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时,直接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二)约定夫妻财产制《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夫妻双方对其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不足
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制,除外,男女双方也可以采用约定财产制,我国法律规定,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那么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性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性质
中国《民法典》着眼中国具体实际,本着约定先于法定、夫妻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平等、保护弱者利益、保障夫妻合法的财产权益和维护第三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了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两种夫妻财产制度。所谓夫妻约定财产制就是指法律允许夫妻用契约、协议的方式对他们在婚前和婚后财产的归属、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对第三人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做出约定,从而排除或部分排除夫妻法定财产制适用的制度。法定财产制是依照法律直接规定而适用的财产制,而约定财产制是夫妻以协议、契约的方式依法选择适用的财产制,其效力要高于法定财产制,只有在当事人未就夫妻财产做出约定,或所做的约定不明确,或所做的约定无效时,才适用夫妻法定财产制。
夫妻约定财产制在中国出现并在立法中予以确立,有其客观的必要性和越来越重要的现实意义:适应中国家庭财产状况日趋复杂化、多样化的趋势,使婚姻当事人在处理各方财产时有更大的灵活性;尊重公民处理财产问题的自主权利,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法律原则;适应现阶段社会以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实际情况,保护和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满足涉外婚姻家庭的特殊需要,维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夫妻财产约定的适用条件
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且内容合法有效者,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对财产约定合法有效的条件是:
1、约定的主体要合法。约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约定时,双方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责任能力人。
2、双方意愿表示要合法。双方的意愿应是真实自愿的,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骗、威胁、胁迫等手段,显失公平的约定也不得成立
3、约定内容必须合法。约定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及社会公共道德,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凡逃避夫妻、父母子女法定义务的约定无效。
4、约定的形式必须合法。约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口头约定如双方承认的也有效。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约定,才能按约定处理。
三、约定夫妻财产制的生效条件
首先必须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合法、自愿、真实;
其次应符合特别法上的要求,如男女双方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约定的内容在第三人知晓时,其对外具有对抗的效力;否则,无对抗的效力。对内则对夫妻处理财产的行为产生约束力。为逃废债务的虚假约定或协议离婚分割财产行为,应被认定为无效行为。对债务人非法目的的认定,可结合夫妻财产约定或协议分割的时间、方式、当时背景等加以考察。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性质的相关内容,夫妻约定财产制度是平等、自愿的契约。且只要男女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未违反我国强制性法律规定,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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